家用空调的包修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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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包修政策
2010年度家用空调(制冷量小于或等于14000W)、除湿机包修政策为整机包修六年。
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所购买的家用空调器整机包修六年。
2005年1月1日之前所购买的家用空调器的包修政策:按其当年的包修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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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包换政策
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,在包修期内,符合下列条件,而且用户拒绝维修时,可以换机。
2.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发生主要性能故障,不能正常工作的,可以换机;
2.2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,在包修期内,主要性能故障连续维修二次,不能正常工作的,可以换机,并按国家三包规定,重新起算包修期限(仅限更换部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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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包退政策
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,符合下列条件,而且用户拒绝维修或换机时,可以退机。
3.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0日内,发生主要性能故障,如压缩机故障、换热器内漏等,可以退机。
3.2自售出之日起一年以内,连续二次以上仍无法修好(指主要性能)用户坚持退机的。
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包修范围,将按有关规定实行收费维修:
1.1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1.2非格力电器指定的特约服务网点所安装、维修造成损坏的(包括消费者自行安装或拆动维修的);
1.3无包修凭证及有效发票或有效购买凭证的;
1.4有效凭证、包修凭证不符或涂改的;
1.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使用环境恶劣造成损坏的;
1.6处理品、已超过包修期的产品。